发布时间:2025.06.30 浏览:47 次
在孕育新生命的美好旅程中,每一位孕产妇都承载着家庭的希望与幸福。为了更好地保障母婴健康,减轻孕产妇家庭的经济负担,我院积极响应省、市医保局、财政厅关于国家生育政策,从2025年7月1日起,正式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,实现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“零”负担。
01补助对象
参加扬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。
02补助范围
在我院分娩以及住院分娩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、合并症发生的目录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(LDRP病房床位费自费部分除外)。
03补助标准
目录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支付后,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;目录范围外自费费用仍由个人承担。
04补助方式
在我院住院分娩的,出院结算时自动免除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,仅需支付目录范围外费用。
异地住院分娩回参保地办理手工(零星)报销的,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将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发放给孕产妇本人。
例:赵女士在妇幼保健院顺产一宝宝,产生医疗费用6327.71元,其中目录范围内费用6095.3元,目录范围外费用232.41元。
我们深知,孕期是女性身体最为脆弱、需要精心呵护的时期,而分娩过程更是关系到母婴生命安全的关键时刻。以往,住院分娩的费用可能会给部分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,但如今,这一顾虑将不复存在。
我院拥有专业的妇产科团队和新生儿科专家,他们将为孕产妇提供个性化的诊疗方案和贴心的护理服务。在这里,孕产妇将得到从孕期到产后的全程关怀,医护人员将以精湛的医术和温暖的关怀,为每一位孕产妇保驾护航,让分娩过程变得更加安心、舒适。
我们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孕产妇健康事业的支持与关注,也希望广大孕产妇及家属能够充分了解并积极利用这一政策,共同守护母婴健康,迎接每一个新生命的到来。